为了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宁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3年1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zjjnjdd@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宁津县振华大街东首交通警察大队秩序科收 邮编253400(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规范性文件”),以来信形式反映情况的以信函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34-5535182
附件: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