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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宁津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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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津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宁津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健全机制,定人定岗,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以 “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为重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方便群众了解司法局各类政务信息。2021年度宁津县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发布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明确了申请条件、范围、方式,公示了受理依申请公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发布了办理流程图。2021年我局未接受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更加高效安全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及方向,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层层把关。结合单位实际,编制制度规范,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并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载体建设,按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宁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宁津县司法局子网站、法治宁津公众号和宁津公共法律服务公众号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宣传我局的工作职能与政务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规则,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日常专项督导。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专项督查、专人日常检测、问题整改一体化工作机制,围绕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等要素,安排专人负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9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公开信息总量有限;二是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管理有提升空间;三是部分科室(处、所)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202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公开意识,一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管理,规范公开行为;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信息公开重视程度,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无。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涉及普法领域,办结1件,办结率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地址:宁津县福宁大街西首路南 司法局,电话:5221285,传真:5221285,电子邮箱:njsfj@dz.shandong.cn)。

 

宁津县司法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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