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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宁津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宁津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宁津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津县司法局按照县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涉及群众最为关心、最需要的文件、法律法规等作为公开的重点,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一)主动公开

我局按照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从方便公众出发,充分利用微博、微信、信息宣传栏等公开信息,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各类信息,有效提升了司法系统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度。2023年度宁津县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发布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明确了申请条件、范围、方式,公示了受理依申请公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发布了办理流程图。2023年我局未接受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根据上级要求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按照要求,并结合本系统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实际,我局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工作动态,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及时更新和发布。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通过县信息公开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信息网络发布有关工作,及时通报工作、发布政策、答询问题。在政务公开形式,不断总结经验,做到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灵活多样、方便群众。通过多种信息公开渠道,更及时、有效和快捷发布司法方面信息,畅通互动渠道。

(五)监督保障。

根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探讨研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方法途径,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失效)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提升,目前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二是工作动态等内容有时没有及时更新;三是全局工作了解不多。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经办人既要掌握政务公开考核要点又要了解本单位全局信息,这一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三点狠抓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教育。要对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强服务意识,提升专业技能;二是学习借鉴其他同级单位的工作经验,多学习多交流。三是细化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化到各股室,统筹单位集体的力量,努力将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暂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暂无。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涉及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办结1件,办结率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暂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暂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暂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暂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地址:宁津县福宁大街西首路南 司法局,电话:5221285,传真:5221285,电子邮箱:njsfj@dz.shandong.cn)。

 

                                                                                宁津县司法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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