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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宁津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津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德州市宁津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宁津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机制,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各类信息,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要政策解读率、公开率均为100%。有效提升了司法行政系统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度。2024年度宁津县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0余条,主要涵盖政策法规、政府领导、机构简介、工作动态等各个方面,参与政府开放日1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办理、答复制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24年,县司法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规划、同管理、同实施、同监督,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严把信息发布关口,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包括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等,明确信息管理的责任和流程,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定期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分类,建立信息资源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同时,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调整,确保信息的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不断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提高网站的易用性和便捷性。加强网站内容建设,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在政务公开形式上,不断总结经验,做到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灵活多样、方便群众。

(五)监督保障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股室职责分工,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探讨研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方法途径,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加强。2025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信息的公开力度,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和内容,提高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快速响应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加强对信息发布流程的管理,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布。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在了解全局业务的同时规范公开内容,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暂无。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宁津县司法局承办级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理结果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津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宁津县福宁大街西首路南 司法局 ;联系电话、传真:0534-5221285;电子邮箱:njsfj@dz.shandong.cn

 

 

 

宁津县司法局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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