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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宁津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津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德州市宁津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宁津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健全机制,定人定岗,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升工作质效,紧紧围绕信息公开要点,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法定公开信息,通过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主要涵盖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机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依据“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强化日常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及监督,在公开的前置环节把好内容的政治关、保密关,全年未发生泄密问题。定期对已发布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保障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加大网络回应力度,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检查门户网站等平台,针对网民咨询、留言进行及时回复与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板块栏目设置,按照公开内容实际和要求,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责任栏目的管理工作,定期更新工作动态、解读法律法规、公示公告,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持续完善信息发布、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机制,强化制度保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对各股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同时,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重点提升经办人员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答复及风险防范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效精准落实。全年,共开展业务培训3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不够全面、不够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细致。

2.改进情况。组织专题培训,通过学习研讨与案例剖析,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严格对照上级规范要求,按照信息发布标准,强化内容审核把关力度,提升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及实用性,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的管理流程,明确各栏目维护责任主体与更新频率要求,保障信息发布的全面性与时效性,为公众获取权威信息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我局健全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布和动态调整,重点提高基层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水平,在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并动态更新的基础上,增加历次修订文本,实现现行有效文件和历次修订文本的关联展示,全面展现历史沿革。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宁津县司法局承办县级人大代表建议6件,县级政协提案2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津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宁津县福宁大街西首路南 ;联系电话、传真:0534-5221285;电子邮箱:njsfj@dz.shandong.cn)

 

 

宁津县司法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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