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名称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二、政策依据
《德州市民政局 德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德民〔2015〕88号)
三、补贴对象
1、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
2、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
四、补贴标准及程序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380元。
申请程序: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或主动发现帮办→乡镇(街道)受理审核→民政局审批及资金发放。
五、申报材料
1、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2、儿童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银行卡。
3、儿童相关情况证明(重残:残疾证;重病、罕见病:医学诊断证明、本年度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重特大疾病消费证明、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单据等,或者医保部门出具的居民大病信息查询回函)。
4、儿童父母和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父母结婚证。
5、父母相关情况证明(死亡:火化证、死亡户口注销证明、医学死亡诊断证明、法院宣告死亡证明。失踪:法院宣告失踪证明)。
6、监护人保证书。
六、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534-557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