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社会各界人士:
为切实做好城区道路命名管理工作,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出行,提升城市管理规范化水平,根据宁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区道路标准化命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开展我县城区部分无名道路命名工作,由民政局牵头,开发区、交通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完成了现场调查踏勘、走访、座谈工作,组织讨论、收集民意、汇聚民智、论证等环节,形成新增地名12条,现请您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命名原则:1.尊重历史沿革与传承,处理好口口相传与约定俗成的关系。2.既挖掘文化红色生态底蕴,又体现与时俱进的新文化元素。3.与城乡规划和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相结合,体现前瞻性和时代性。
命名要求:以人为本,尊重历史,兼顾习惯,体现规划,突出特色,蕴意健康,记忆乡愁,用字规范(避免生僻字、多音字、不重名、不同音)。
敬请各位热心市民抽出宝贵时间,各抒己见,我们将认真听取您们的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3月23日前将您的意见建议发至县民政局区划地名股邮箱(njmzjbgs@dz.shandong.cn)或电话联系民政局区划地名股0534-5211365,县民政局统一收集意见建议后认真整理吸纳。整理汇总后提交县政府议定。
宁津县民政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