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n50594871/n50594900/index.html)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宁津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科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服务群众的中心,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回应民生问题,着力推进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优化人员配置,做好信息审核、发布等保密审查工作,明确各股室负责信息发布内容和发布时限等,做到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各部门协助,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发布。2021年公开各类信息共487条。其中,宁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249条,涉及职能机构和负责人信息、政策法规、重点信息公开及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微信公众号公开238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较去年增加0件,增长0%。本年度共答复申请0件,其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局属单位殡仪馆和社会福利中心有经营性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本单位年度主动公开目录主要包括年度报告、政策法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工作动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本年度没有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要包括部门导航中本单位相关内容和信息公开目录中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专栏每月月初进行上传更新,双随机一公开与行政执法依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并将内容公开公示。
2021年,县民政局通过“宁津民政”微信平台进行民政政策宣传,推送民政工作进展等公众关注的信息,加强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了政策的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
县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务公开质量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确保群众的申请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及答复。安排办公室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也安排相关科室专人负责。
局机关内设三个主要科室办公室(加挂规划财务室牌子)、社会救助股(加挂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牌子)和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加挂区划地名股牌子),下设6个局属单位,分别是社会福利中心、特困失能老人供养中心、民政事业发展中心、殡仪馆、社会大救助中心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本单位召开的业务培训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前培训、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演练、养老服务和社会大救助群众满意度工作会暨业务培训会、“老有所养”群众满意度工作会暨养老机构业务培训会等。
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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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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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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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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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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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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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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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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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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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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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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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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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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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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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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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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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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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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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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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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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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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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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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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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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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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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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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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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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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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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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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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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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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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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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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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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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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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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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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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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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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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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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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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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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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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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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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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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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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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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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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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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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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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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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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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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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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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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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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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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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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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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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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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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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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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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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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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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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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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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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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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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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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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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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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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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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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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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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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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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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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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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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条例》要求和群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政务公开水平有待提高,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要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们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扩大公开内容,对发布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不断丰富形式和内容,做好民政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学习,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的能力。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宁津县第一集中办公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534-5221206,电子邮箱:njmzjbgs@163.com,邮编:253400)。
宁津县民政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