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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津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德州市宁津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宁津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42条,其中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1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公示公告类信息3条。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0次、参与在线访谈活动1场。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制度,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诉求件,也不存在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相关工作,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不断加强公开信息平台建设,依法依规及时更新交通工作实时动态及其他栏目信息。同时,优化县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办事查询、网站搜索等功能,提升政府网站实用性和便民性。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三审”工作规范,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总责;具体业务人员负责一级审查,主要在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发布等环节,确保信息格式正确规范、用字准确无误、更新及时到位、链接有效导入和信息是否涉密;公开事项分管负责人负责二级审查;负责发布的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在公开事项分管负责人领导下进行补充审查,承担相应审查责任。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一些政策法规解读、工作动态类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发布;二是公开不够全面规范,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充实,处理公开事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充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逐项逐条进行梳理完善,确保公开内容时效性、准确性。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宁津县交通运输局承办县级人大代表建议 21件,县级政协提案14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津县交通运输局联系。(阳光大街西首;联系电话:0534-5426686;电子邮箱:njjtysjxck@dz.shandong)

宁津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 16 日

 

宁津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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