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饲料兽药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及信用体系,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促使饲料兽药行业秩序发展规范,2月17日宁津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了饲料兽药企业信用分级评价会,邀请全县饲料、兽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
按照《山东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级评价表》要求,饲料兽药企业信用分级分类主要以基础分值、质量安全、安全生产和环保、鼓励性加分、约束性减分等五大项内容为主要评级标准,通过评价小组对相关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核对,进行量化评价,等级共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
下一步,宁津县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做好饲料兽药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强化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切实保障饲料、兽药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
『知识讲堂』
饲料兽药质量安全风险和信用信息包括约束性信息和鼓励性信息。
约束性信息包括:监督检查结果为一般以下或者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产品监督抽检或者预警监测结果为不合格信息,受到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信息,同地区、同行业负面评价,其他被证实的信访举报、媒体曝光、商业欺诈、失信违约信息等。
鼓励性信息包括:行政许可的次数、年限及车间数量,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的次数,饲料兽药产品连续抽检合格的个数及年限,饲料兽药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GMP)检查评分或者示范企业等,饲料兽药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标准化认证等相关认证认可,饲料兽药生产统计信息和兽药追溯信息齐全准确;饲料兽药新产品数量及品牌知名度,产业化龙头企业、民生保障企业等资质,其他促进行业进步、服务社会公益等先进典型和诚信方面做法,同地区、同行业肯定性评价等。
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和大笑、微笑、平脸三种卡通形象标识。评定结果公布于饲料、兽药大数据系统。
对分级评价为优秀(A级)的饲料兽药生产企业,采取以主体自律为主、监督管理为辅的方针,除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或上级督办外,实行“非请勿扰”诚信管理制度。
(一)在办理饲料兽药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时,实行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支持激励措施;
(二)减少监管检查和监督抽检频次、数量;
(三)在相关政策扶持、政府采购、公益推介宣传等方面优先;对连续两年以上优秀的企业,推荐列为信用A+企业,纳入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红名单。
对分级评价为良好(B级)的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实施主体自律和监督管理相结合,做好日常监管,重点开展责令改正回访或案后回查,检查存在问题或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一)实行正常监管检查频次;
(二)正常进行产品监督抽检;
(三)省级每年进行一次随机性联合检查,不再重复安排其他检查。
对分级评价为一般(C级)的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将其列为日常监管重点对象,问题严重的列为重点监控企业或者纳入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黑名单,采取加大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的措施,加大风险防范力度,重点开展案后回查,检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责任约谈或者突击检查;
(二)适度增加产品监督抽样检验批次数量和频次,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每年至少对其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在网站公开、媒体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