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依规做好几类常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德建通 [2019] 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依规做好几类常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津县建设局
2019年5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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