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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津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9-01-14

  今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县电政办的正确指导下,县住建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加深政务公开程度。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2018年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机制建设,做好督促整改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宁津县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局长的领导小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督促,并明确日常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员职责,由信息科负责日常管理,并确定信息科、办公室相关人员作为具体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

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坚持谁公开、谁管理,谁审查的原则,制订完善了《宁津县建设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宁津县建设局政府文件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宁津县建设局政务公开备案制度》等9项政务公开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制度纳入机关制度汇编。

二、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宁津县建设局主动公开信息300余条,其中:“三公”经费及部门预决算1条,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信息公开7条,“双公示”栏目内行政许可38条,行政处罚13条。棚户区改造项目13条,农村危房改造公开信息22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建设局在县电政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大幅度的精简和调整,强化了安全保密措施。2018年,公开信息共计290余条。

(三)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情况

2017年10月宁津县建设局被选为省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主要公开危房改造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两方面内容。政务公开主要包括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是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对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来,县建设局紧紧抓住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机遇,在危房改造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大胆探索创新,做到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改革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8月派员随电政办赴宁波市江北区及上海普陀区对标学习,并前往省住建局参观学习相关工作,在9月份接受了市住建局对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考核。

(四)政民互动情况

2018年共接收到政民互动18条,并在期限内及时回复群众问题。

(五)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情况

编制了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以“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为依据,完成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信息》、《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责任书)》等12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数据录入工作。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2项政务公开申请。我局收到申请后,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七)阳光政务热线上线情况

2018年我局在线访谈阳光政务热线上线4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推进“五公开”。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度。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过程管理,整体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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