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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津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2023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2023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的通知》,全年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58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数量较去年上升增加2,主要涉及物业竣工验收等方面。2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件,占50%;部分公开1件,占50%;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印发《关于调整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属性,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58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推文321条。

(五)监督保障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工作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网络舆情回应引导、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分工、监督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明确所有需要通过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按照审批程序严格信息发布工作,稳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效。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当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时效等方面的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努力加以改进和加强。

(一)拓宽公开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通过人民政府网、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二)加强业务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等学习,增强工作人员政务主动公开意识,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2023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2023年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的通知》,梳理年度重点任务,目前任务均已落实到位。

1.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集中认定制度,政府文件均落实了“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服务水平。

2.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本单位政府网站的建设共涉及15个栏目,主要包括工作动态、部门动态、“双随机、一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市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重大项目以及行政执法公示等内容,共上传信息358条。

3.抓好工作落实。梳理形成本局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对去年未完成的工作开展了“回头看”。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县级人大代表建议7件,县级政协提案4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开设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自2022826日公众号开设以来,已连续发布信息321条,当前公众号订阅用户1040人,成为了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的新平台。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阳光大街中段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传真:0534-5221705;电子邮箱:njzjj@dz.shandong.cn

 

 宁津县住建局

2024年1月23日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年报.docx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年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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