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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德州市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住建局有关职能,对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工,全年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70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策文件公开率、重要政策解读率公开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申请数量较去年上升250%,主要涉及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7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3件,占43%;部分公开4件,占57%。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信息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印发《关于调整宁津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目录。

2.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加强保密意识教育,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不断完善信息申请处理流程,确保及时、准确地回应公众的信息需求。

3.优化信息公开内容。突出热点信息,如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及时公开相关进展;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等方式,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聚焦民生领域,重点围绕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并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不断强化对我县住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为“活力新城,幸福宁津”增加住建力量,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属性,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70条。

(五)监督保障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工作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网络舆情回应引导、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和规定。明确人员职责分工、监督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明确所有需要通过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按照审批程序严格信息发布工作,稳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效。通过加强住建局政务信息的信息强化监督和日常巡查,确保信息的规范性和安全性。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当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创新;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

(一)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

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如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等,确保信息内容全面、准确。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智慧宁津等多渠道发布信息,提升信息传播的覆盖面。

(二)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2024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紧密结合住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优化网站功能,完善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按照上级要求,对网站的栏目进行了重新梳理和优化,将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更加规范、及时、准确。

2.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办公室开展了常态化的政务信息监督检查。定期对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3.抓好工作落实。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对不按规定公开信息、公开信息不及时、公开信息不准确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承办县级人大代表建议13件,县级政协提案11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阳光大街中段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传真:0534-5221705;电子邮箱:njzjj@dz.shandong.cn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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