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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安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宁津县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宁津县安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安监局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二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宁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计划安排。

(二)制度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发布解读情况

2016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稿3篇。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我单位已开通政务咨询窗口,但在官网无人咨询问题,大多通过现场咨询完成。

(三)政民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我单位已开通政务咨询窗口,但无人咨询问题;开展在线访谈4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要求,我单位对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风险预警、事故报告、抢险救援、监督检查、事故应急等共15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宁津县安监局网站共公开信息23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95条,规划计划类1条,调查征集类8条,政策该法规类7条,通知公告类9条,其他13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2016年,我单位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全景普查系统,不断推进公开平台建设的规范化。

2.充分利用“智慧宁津”移动客户端、广播电台、《宁津报》、《德州日报》等媒体,及时发布各类安全生产监管动态。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工作中,我单位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和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在信息上网之前履行保密审查审批手续,保证国家秘密信息不上网。2016年,全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泄密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

2017年,我局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推进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快捷高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二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三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津安监局规划科技科。(联系人:李虎,电话:0534-5225013,电子邮箱:dznjghkjk@163.com,邮编:253400)

附件:2016年度宁津县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宁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2日

2016年宁津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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