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安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主要通过宁津县安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县安监局规划科技科联系(地址:宁津县安监局,电话:0534-5225013,电子邮箱:dznjghkjk@163.com)。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在公开程序方面,严格把关,公开材料都要经分管领导审定,方能公开。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政府公文4条;工作动态15条;政务公开信息9条;通知公告6条;安全监管信息41条。
县安监局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规划科技科具体负责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和各个科室的业务工作,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由规划科技科负责办理。要求各科室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一次清理,确保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到位。领导小组经常对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多次召开局务会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
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二是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树立机关形象。
三是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服务意识。
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提高行政许可质量和效率。
2015年度,我局县政务中心窗口等途径及时高效的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并得到一致好评。
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及时公开抢险救援、事故报告和风险预警领域信息。
2015年,我局通过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
在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15年进一步完善县安监局网站、同时充实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方便。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费。
2015年未收到任何个人、组织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2015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工作,所有公开的信息均实行信息提供处室自审,保密检查人员审核,局领审签的三级审核,未发生失密泄密情况。
我局无所属事业单位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及时性、全面性方面仍然存在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制度、流程、目录体系;规范公开行为,以完善的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