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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津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宁津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宁津县应急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主动公开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98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68条、监督检查信息22条、重大行政决策类信息9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1条、政策文件类信息2条、政策解读类信息9,其他各类信息67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申请数量较去年下降100%。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动态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应急科普、部门预决算、执法情况等法定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在信息公开专栏新建优化专题0个,全年新建优化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0加大政务新媒体公开力度,宁津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325条。

(五)监督保障

加强培训指导,加强对全局人员的培训,提高全局对政务公开的服务水平 经常性开展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认真发现原因,积极整改,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宁津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创新,新媒体宣传途径不够多样;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出现公开信息不完整、应公开却未公开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一是进一步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拓展使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公开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提高政务公开的普及性和便民性。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及时上报具有时效性政务公开信息,认真梳理完善相关职能信息,做到应报尽报,应发尽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宁津县应急管理局紧跟上级决策部署,主动公开应急管理相关信息,针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两个方面,及时公开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动态、应急管理相关信息,及时发布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转载、解读各项政策,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宁津县应急管理局承办级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2件,办理结果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将政务公开与服务企业相结合,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为群众及各类企业推送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等服务。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津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宁津县便民服务中心B2;联系电话传真:0534-5221021电子邮箱:njyjj@d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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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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