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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津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德州市宁津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宁津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聚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内容,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发布,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我局紧紧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加大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执法检查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便捷。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申请数量较去年持平 0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 ;无法提供0 ;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守政务公开宣传意识形态阵地,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对政务公开宣传内容开展仔细严查,及时更正错敏词及错别字,对政务公开内容严格把关,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公开信息时坚决杜绝泄露个人隐私,保持各项专栏持续动态更新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智慧宁津客户端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等工作信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在信息公开专栏新建优化专题2。及时发布应急科普信息,回复群众留言,通过热线电话、应急管理部平台等,及时处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各项信息公开要求,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全县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同时对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提升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提高全局对政务公开的服务水平。定期对网站内容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对于自查和第三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分析原因,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未出现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宁津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虽有所提升,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范围较小,内容局限于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二是信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创新,新媒体平台较少。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增加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宁津县应急管理局紧跟上级决策部署,对照宁津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宁津县应急管理局承办级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0件,除不予公开的0件,办理结果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紧跟上及决策部署,聚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增设专栏,助推工作提速提质。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津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宁津县便民服务中心B2 ;联系电话传真:0534-5221021电子邮箱:njyjj@d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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