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专项行政检查计划备案表 | |||||||
部门名称(盖章):宁津县水利局 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电话:0534-5221327 | |||||||
检查事项名称 | 编制依据 | 检查形式 | 检查范围和内容 | 计划联合部门 | 月度时间安排 | 检查目标任务 | 备注 |
暂无 | |||||||
备注:1.专项行政检查是指针对某一地区、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的行政检查。专项检查要实行年度数量控制,事先拟订检查计划,经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后按照规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检查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有关主管部门要联合拟订检查计划,避免多头、重复部署。因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确需紧急部署专项检查的,要及时修改检查计划并备案。专项检查要严格按照行政检查的标准、程序实施,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 2.需要通过平台进行检查计划备案的情形:(1)依据年度检查计划、专项检查计划实施的计划内的行政检查任务,开展入企行政检查前3天通过平台提报,进行线上备案;(2)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行政检查任务,开展入企行政检查前通过平台指定检查实施日期即完成备案。如指定的日期在已备案的其他检查计划实施日期的前后7天内,平台会自动推荐开展联合检查合并入企;(3)因突发情况、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需要紧急检查的,在入企实施检查时通过平台的绿色通道填报相关信息即完成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