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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津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公众可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宁津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科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持续做好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在机构职能栏目中调整了领导信息和分工、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在政策法规栏目中更新政策法规23篇;工作动态栏目中发布工作动态290篇;在宁津县政务公开专栏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栏目中公开信息365条;水电热气更新8;积极回应民生问题,2021年回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391件;回复阳光问政、政民互动平台19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删除修改过时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配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政务信息公开主体,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保密、不公开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我局政务信息平台积极完善内容,丰富政务信息,更新发布公众号176篇,其中宁津县水利局公众号发布信息133篇,宁津湖长制河长制公众号发布信息43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设置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3名,局属单位和机关各股室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反馈整改。加强政务信息日常更新维护,并对上级政务公开测评以及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对照最新测评指标逐一整改,确保整改完毕。三是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均设有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反馈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54.73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存在以下不足:1、人员专业性不够,对政策理解不到位;2、对信息报送时效不及时。

改进情况:1、加强政务公开理论业务专题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把信息公开做细、做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和深度;2、开展政务公开督查,督促各科室提升政务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落实政务公开标准的有关要求,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确保政务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主要涉及水利领域,办结8件,办结率100%,在宁津县政府网站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津县水利局联系(地址:德州市宁津县中心大街41号,电话:0534-5221327传真0534-5221327电子邮箱:njxslj@dz.shandong.cn邮编:253400

 

宁津县水利局     

2022126 

附件:宁津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宁津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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