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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津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宁津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宁津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科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持续做好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在机构职能栏目中调整了领导信息和分工、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在政策法规栏目中更新政策法规9篇;工作动态栏目中发布工作动态234篇;在宁津县政务公开专栏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栏目中公开信息365条;积极回应民生问题,2022年回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736件;回复阳光问政、政民互动平台6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删除修改过时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配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政务信息公开主体,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保密、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务信息平台积极完善内容,丰富政务信息,优化县政府网站水利局部门的互动交流、办事查询、网站搜索等功能,提升政府网站实用性和便民性。更新发布公众号277篇,其中宁津县水利局公众号发布信息178篇,宁津湖长制河长制公众号发布信息99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设置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3名,局属单位和机关各股室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反馈整改。加强政务信息日常更新维护,并对上级政务公开测评以及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对照最新测评指标逐一整改,确保整改完毕。三是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均设有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反馈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38.633023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启动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方面。存在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更新速度有待加强的问题。改进情况:接下来水利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二是信息公开方法方面。存在信息公开方式单一,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的问题。改进情况:今后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单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水利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落实政务公开标准的有关要求,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确保政务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主要涉及水利领域,办结8件,办结率100%,在宁津县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津县水利局联系(地址:德州市宁津县中心大街41号,电话:0534-5221327,传真:0534-5221327,电子邮箱:njxslj@dz.shandong.cn邮编:253400)。

 

附件: 宁津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宁津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宁津县水利局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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