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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津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宁津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优化办事流程,高效完成了新时代条件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在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的同时,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

1.提高政治站位。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2.严格执行制度。为落实局本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登记审查管理制度,依规依法执行各项规定,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3.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和使用。按照保密规定和意识形态规定要求,不断在机关学习、党员学习活动中组织学习活动,提高全局人员的思想意识和自觉使用意识。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在机构职能栏目中调整了领导信息和分工、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在政策法规栏目中更新政策法规13篇;工作动态栏目中发布工作动态97篇;在宁津县政务公开专栏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栏目中公开信息365条;积极回应民生问题,2023年回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420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删除修改过时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配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政务信息公开主体,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保密、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要求优化提升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增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同时,加强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创新形式,让公开内容通俗易懂,扩大公开的覆盖面。宁津县水利局公众号发布信息245篇。

(五)监督保障

积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一、完善公开制度,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将任务落实到各科室,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二、根据上级要求参加整改培训会,认领整改内容,完善整改要点,做到边培训、边提升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8.15205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机制体制,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整改,扎实做好水利领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主要涉及水利领域,办结7件,办结率100%,在宁津县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津县水利局联系(地址:德州市宁津县中心大街41号,电话:0534-5221327,传真:0534-5221327,电子邮箱:njxslj@dz.shandong.cn邮编:253400)。

 

附件:宁津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宁津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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