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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津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德州市宁津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宁津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主动公开方面成果显著。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申请人。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对政府信息进行规范管理,建立信息分类和归档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在信息发布前,严格进行审核把关,避免出现错误信息。同时,对历史信息进行定期梳理和更新。

积极接受社会评议,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在责任追究方面,对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积极努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未来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透明度,更好地服务公众。

(一)主动公开

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按要求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网站专题专栏和机关简介信息。全年网站共发布工作动态100条、政策法规5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为自然人申请,涉及涵闸占地范围,同比增加2。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做好信息保密审查、风险防范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全文下载,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要求优化提升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增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扩大公开的覆盖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改进。   

(五)监督保障

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加强领导、相互协调、增强合力,做到应公开事项公开,加强水利各项工作宣传报道。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4.099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水利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水利系统干部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1.加强学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2.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宗旨,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方式方法,扩大宣传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扎实做好网站更新、公开解读、信息提报、专区建设等工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制度化、规范化建设。2024年完成上级要求的各项应公开尽公开任务。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主要涉及水利领域,办结1件,办结率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津县水利局联系(地址:德州市宁津县中心大街41号,电话:0534-5221327,传真:0534-5221327,电子邮箱:njxslj@dz.shandong.cn邮编:253400)。

 

附件:德州市宁津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德州市宁津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宁津县水利局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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