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柴胡店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柴胡店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柴胡店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等四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柴胡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柴胡店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邮编:253400;电话:0534—581100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柴胡店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和舆情关注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时刻保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柴胡店镇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指定党政办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及时梳理、编辑、公开,形成上下联动、及时全面的公开格局。
(二)强化专业培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参加县级培训、集中授课、观看视频、系统演示、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传授方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
(三)严格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通过压实工作责任和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了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认真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在政府网站,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16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服务内容、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柴胡店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柴胡店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2021年,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从严从实规范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镇政务公开的信息力度,契合群众需求。目前,我镇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创新性有待加强;三是全面性有待巩固。
针对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切实提升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系统化、标准化、常态化,牢固把握当前工作重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性,结合我镇微信公众号“柴胡店党建”,及时公布我镇工作动态、政策服务及便民信息;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下,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将公开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分、完善,确保公开的信息涵盖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
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