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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长官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官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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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宁津县长官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根据《2023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2023宁津县长官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的通知》,对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工。

全年长官镇政务网站发布信息数量155条,发布政策文件信息5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5条,其他各类信息135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文件公开率、重要政策解读率、镇政府常务会议公开率均为100%。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参与在线访谈活动0场。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镇政府主动公开目录。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信息公开专栏新建举报受理专栏。加大政务新媒体公开力度,镇政府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834条。

(五)监督保障

根据“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前审查、依法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注重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全年举办业务培训5次,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