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宁津县基本医疗保险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德州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德医保发〔2025〕3号)有关规定,宁津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对新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评估、现场查验,现将德州恒达医药有限公司广场大药店第十一店等4家医药机构纳入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宁津县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点 |
| 1 |
德州恒达医药有限公司广场大药店第十一店 |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相衙镇人民政府东60米路南 |
| 2 |
德州恒达医药有限公司广场大药店悦府店 |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宁城街道安业路与园区二号路东北夹角悦府小区S5号楼1层79号商铺 |
| 3 |
德州恒达医药有限公司广场大药店宁津杜集店 |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杜集镇盛世家园大门南侧13号商铺 |
| 4 |
宁津舜合口腔诊所 |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宁城街道福宁大街馨宁小区北门西40米11号门市 |
宁津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7月22日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