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宁津县人社局提前谋划,精准施策,结合县域企业实际情况,实施“五个一”行动,系统化、全方位、多维度做好企业复工相关工作,确保节后务工人员安全有序流动,有效防范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成立“一个专班”,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我县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2月13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实施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提供“一对一”“点对点”人社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开展“一次调研”,摸清企业需求。2月14日,县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分管副职及就业、人才、社保等业务负责人赴部分企业就企业复工、用工需求、就业社保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在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后,调研组一行向企业送来了人社部门应对疫情、支持企业有序复工、恢复生产及稳岗方面的相关政策。
三是施行“一个网络招聘”,解决用工求职难题。宁津县人社局将“春风行动”暨网络招聘服务活动延长,自2月13日起开展“战疫情、促复工”2020年网络招聘服务活动,活动期间将在山东公共招聘网、“宁津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招聘小程序中将动态推送各类用工需求,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四是发出“一封信”,给企业及劳动者暖心提示。全县企业正在陆续复工复产,为维护好广大劳动者和生产企业合法权益,县人社局发布了《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致全县复工复产企业的公开信》、《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致全县劳动者的公开信》,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心全意为务工人员就业和复产企业提供全方位人社服务。
五是实施“一系列政策”,为企业吃下定心丸。加大创业资助力度。创办企业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可申请不超过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5.5%;对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对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将按6个月的全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标准。实施社保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和阶段性减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将给予最长6个月的缓缴期,期间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免收滞纳金,职工仍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下一步,宁津县人社局将按照轻重缓急、分类保障原则,对缺工人数多、新上项目开工等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用工预案,确保人社扶持政策及时落地见效,全力支持企业复产复工、降本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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