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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让农民失地不失保

来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29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加。自2011年以来,我县已征地66个批次,涉及12个乡镇(街道)163个村居,社保资金17000多万元。人社局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的要求,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推进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一、加强学习,政策执行到位。组织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对乡镇人社所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不定期地对各乡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工作人员把意义吃透,政策吃准,内容讲清,政策执行不偏差。

二、严格审核,落实参保到位。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操作流程并按程序严格执行,对于基础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整,协议不规范的退回补充完善,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无误。落实方案必须在村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都能享受到相关权益。

三、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到位。优化工作流程,被征地农民参保、待遇登记、注销、领取余额等业务都可以从乡镇(街道)人社所办理,不必进城。简化手续,部分业务可与居民养老合并办理,交一份材料办理多项业务。为参保对象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目前,我县已落实到个人的征地社保资金已达16000多万元,惠及全县29500多人,其中领取征地保险待遇人数8100多人,2020年已累计发放1590万元,切实有效保障了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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