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和《德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市县科技局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批建了我县富士电梯、迈宝赫健身器材2家企业的德州市重点实验室,瑞弘、博尔特、三岭3家企业的德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重点实验室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创新基地,是聚集和培养优秀高级科研人才的摇篮,是开展对外学术交流的窗口。德州市重点实验室的申报条件为:在本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和省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学术带头人(有高级职称研究人员)不少于5人;实验室主任是本学科领域市级及以上学术带头人。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800万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主要依托有关行业领域中科技实力强、创新能力较高的骨干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德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为:制造业企业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贸易收入占企业年度销售总收入的比例在60%以上;单位大专以上的技术人员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在30%以上;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300万元;拥有有效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3项以上。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