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部分部门职责分工细则>的通知》要求,为密切部门协调配合,宁津县七人普办印发了《关于印发<宁津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部分部门职责分工细则>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宁津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明确人口普查有关部门职责。

《通知》对宁津县公安局、房管中心、卫健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等10个部门(单位)所承担的七人普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以此加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精心实施,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共同做好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通知》的印发,为规范宁津县各相关单位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下一步,宁津县人普办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通过不定期召开会议,上门走访交流等形式,了解普查进展,做好工作对接,齐心协力,推动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阶段各环节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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