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宁津县在建工程中的烟(气)道生产企业资质、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和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等原材质保资料进行核查,同时检查了烟(气)道制品外观质量、尺寸及形位偏差、排烟(气)道壁厚、烟道止回阀等相关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下达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期整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重点加强对住宅工程排烟(气)道制品的质量管控,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跟踪检查现场的整改情况,对不符合标准要求、不能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伪造、串改、过期的产品坚决予以清退出场处理,以确保施工产品达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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