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宁津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应发尽发”服务方针,把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作为为民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为群众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让城乡老人们感受到老有所依的温暖。
一是做到“不落一户”。抓好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加强与扶贫、公安、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坚持精准摸底、整理出应参加未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名单,提高工作针对性,为参保扩面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二是做到“不漏一人”。落实缴费补贴,对于缴纳当年度保费的,按照缴费档次分别给予30元、60元、80元的缴费补贴,缴费即补。落实代缴政策,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做到“应发尽发”。把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纳入社保体系,确保待遇应发尽发。督促各乡镇人社所加强摸排,做好新增到龄人员待遇领取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养老金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5月份,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9.1万余人次,发放金额1420余万元。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