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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关于实行预约分流登记的公告

来源:宁津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06

尊敬的市民朋友:

当前新冠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根据民政部《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的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调控登记数量,自即日起宁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实行预约分流登记。

婚姻登记当事人应至少提前2天通过电话或网络等方式提出预约申请,请先采取电话预约或登录山东民政网咨询相关办理手续(预约电话:0534-5224220),以便婚姻登记处调控登记数量,分批分时段进行登记,避免扎堆登记,减少人员逗留时间。预约成功后请登记人员佩戴好口罩再进入场所办理登记,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健康码检测工作。

为避免疫情交叉感染,请婚姻登记当事人尽量自行携带证件照片,拒绝人员陪同。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宁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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