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宁津县公证处为一位“特殊”的当事人上门办理公证。经了解,申请人陈先生要为自己名下的不动产进行还款及解押、解封,亟待办理委托书公证。
当事人陈某,因交通意外导致脊椎严重受损,造成高位截瘫。由于陈某在威海的房子逾期被法院查封,继而需要去进行还款、解封和解押,受自身病情影响,陈某的公证迫在眉睫。
公证处负责人王春娜考虑到这位当事人身体情况特殊、案件紧急,当即安排公证员上门为其办理委托公证。公证员及助理不顾恶劣天气影响,风雨兼程赶至陈某家中,详尽告知其办理委托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后,根据当事人需求为其制作了委托书等相关内容,快速为当事人办理并出证。
近年来,宁津县公证处致力于为民办实事、多办事,多措并举开展“温情公证”,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沈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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