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部门动态 >正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劝导流动摊贩入市经营,定点守候还路于民

来源: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13

  “这里不允许摆摊卖菜、占道经营,旁边市场里面可以摆摊,请你们到市场里售卖。”

早上7时,执法队员巡逻到宏图路便民市场附近时,发现很多摊贩在市场外经营,不仅卫生脏乱不堪,还造成了道路堵塞, 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采取加大巡查力度、延长巡查时间等执法方式,坚持宣传教育和引导规范相结合,对流动商贩违规经营活动加强疏导和劝阻。对个别不听劝导、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 

 

截至当日中午,共规范了流动摊点50余处,对不听劝阻的,下达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依法暂存了电子秤2台。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流动摊点督查管理,不断优化和创新管理机制,确保流动摊位、占道经营等问题不反弹,城市环境面貌持续改善。

目录管理登录 |  政务邮箱 |  政民互动后台
中共宁津县委 宁津县人民政府主办 宁津县大数据中心承办
网站监督电话:0534-5222244 地址:山东省宁津县中心大街17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220021 鲁ICP备06041326号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
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