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毫不松懈,积极采取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政策要求,加强管理,联合卫健局对我县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排查。一是排查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情况,包括医废暂存间建设是否标准,医废存放包装是否密封包装、是否及时转移,医废产生台账和转移记录是否完善等;二是排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按时添加消毒药剂,是否有运行记录和加药记录,是否按时对排放口排水进行取样监测等;三是检查医疗机构污水污泥和化粪池废物是否纳入危废管理,是否与有资质处置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加强对医疗机构等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应查尽查”“应检尽检”,严格落实各项防疫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宁津县中医院、宁津县人民医院、宁津县妇幼保健院3家县级医疗机构的排查。
下一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将继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抓细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