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明确执法要点。坚持务实高效,聚焦一线环境执法实践需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便于执法人员操作,结合实际,聚焦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集中审议、告知、听证、决定、催告、强制执行及结案等环节,梳理出12个“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要点”,逐一明确标准和要求,做到一案一档。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突出做好信息公开,将处罚信息及时录入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并于7个工作日内通过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同时向“信用中国(德州)”报送行政处罚信息。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通过查看资料和现场等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落实等进行检查。在行动中将业务管理与环境执法无缝衔接,增强执法活力,提高执法效能,深入推进“局队合一”落地落实,为今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经验保障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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