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切实做好重点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指办发〔2022〕36号) 通知要求,现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申领情况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通行证用于疫情期间运输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类物品,包括活畜禽、肉蛋奶生鲜畜禽产品、饲料、兽药,蔬菜、面粉等农业和群众生产生活有关的车辆,否则不予办理。
二、办理流程
企业或者个人请到宁津县交通运输管理局政务大厅(宁津县汽车站西门院内(德宁路))领取《通行证申领表》,填好后到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审核盖章后返回宁津县交通运输管理局政务大厅领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三、办理要求
办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戴好口罩,保持间隔)到指定地点办理,排队等候。
四、提供材料
企业车辆申请通行证,必须向农业农村局提交司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三证件的复印件及《通行证申领表》;个体运输户车辆须由村委会出具证明信说明车辆用途并盖章后,携带司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三证件的复印件及《通行证申领表》。
联系电话:县农业农村局 5221525
县畜牧中心 5221631
特此通告。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4日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