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3月17日,宁津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先后就落实货车进出宁津流程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各工作组,切实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有序进出宁津,对货车司机进出宁津流程予以重申,并就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要求:
一是货车出宁津的,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地点办理通行证。申领地点:县交通运输局原运管所办证大厅(0534一5426646),联络人:王玉柱,电话:13583487166 王尚军,电话:13583488978。
二是货车需进入宁津的,严格按照《货车司机入宁流程图》规定执行。
三是相关证明材料(模板)。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