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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3-30

公    示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德政办字【2018】112号)、《关于印发宁津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宁医保发【2019】11号)等文件规定,经过医疗专家团队集体鉴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3月25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电话:0534--5421990

邮箱:njxylbzj@dz.shandong.cn

宁津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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