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医保发[2020]83号)有关规定,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新申请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查验、评估,一致通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请社会各方对医药机构评审结果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5个工作日),进行反馈。
监督电话:0534-5421957
反馈邮箱:njjihkjih @163.com
邮寄地址:宁津县医疗保障局稽核科
宁津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6月27日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评估结果 |
| 山东永安堂销售连锁有限公司永安堂大药房第十三连锁店 |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阳光巴厘岛南门5号商铺 |
合格 |
| 德州恒达医药有限公司宁津广场大药店京城张店 |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相衙镇京城张村 |
合格 |
| 德州恒达医药有限公司宁津广场大药店大曹店 |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大曹镇十字街东60米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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