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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知识会——医疗救助

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0-21

 

七、医疗救助

1.老周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实在无力缴纳每年的居民医疗保险费。政府有没有相应的措施帮助他获得医疗保障。

政府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有相应的帮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目前,我省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补贴,对于脱贫攻坚过渡期内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等补贴标准不高于同统筹区低保对象,不低于个人缴费的30%。同时,对跨区域转移接续医保关系以及非因个人原因停保断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但上述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补贴政策和不设待遇等待期政策的前提条件均是被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为农村低收入人口(含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检测帮扶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

2.老周以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居民医保后,能享受哪些医疗保障待遇。

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和医疗救助托底政策,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统筹区普通居民同等待遇,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和医疗救助托底政策稍有不同。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的年度起付线比统筹区普通居民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不低于70%的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不低于1万元;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70%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不超过2万元。对脱贫攻坚过渡期内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自付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超过3000元起付线的部分给予50%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不高于低保对象;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10000元的部分按70%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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