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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宁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2-26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2024年12月26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区、办)、各有关单位12月29日17时前,将本次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总结(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扫描件)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邮箱:njxzwryjbgs@163.com

 

 

                                            宁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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