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2024年12月26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区、办)、各有关单位12月29日17时前,将本次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总结(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扫描件)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邮箱:njxzwryjbgs@163.com
宁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