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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宁津县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的公告

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5-08

 

根据德州市委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将于2023年5月初至6月初,对宁津县优化营商环境、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省会经济圈)相关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对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开展常规巡察。

一、巡察重点内容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思想解放不够、服务效率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和其他影响、制约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企业和群众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中梗阻”等问题,以及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

同时受理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二、反映渠道

组    长:李宗元

举报电话:17515063372;

电子邮箱:dzswxcz7@dz.shandong.cn

举报信箱位置:宁津县政务中心门口、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门口

举报二维码: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反映问题,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对实名信访举报,由相关承办单位负责反馈。

 

市委第七巡察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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