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开展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推进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宁津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开展2023年7月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和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 被检查单位名单:
1.宁津县振宁助剂有限公司
2.宁津县刘营伍乡敬老院
3.宁津天科燃气有限公司汽车加气站
4.美琳馨家居(宁津县)有限公司
5.德州鲁鑫特粮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6.德州诺浩家具有限公司
7.山东泽丰种业有限公司
8.宁津县元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帝景花园)
9.山东美瑞克家具有限公司
10.德州金鑫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11.宁津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宁津县龙腾中学
13.宁津县德清中学
14.宁津县相衙镇王铎中学
15.宁津县新城实验学校
16.宁津县金色摇篮幼儿园有限公司
17.宁津县杜集中学
18.龙宝(德州)机械有限公司
19.宁津唛莎娱乐有限公司
20.宁津县长官镇田庄中学
21.宁津县柴胡店镇鹤祥老年服务中心
二、检查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保存;
4、保障设施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9、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10、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相关要求:
请被检查单位先进行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