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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公示

来源:宁津县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3-07-31

为全面深入开展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推进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宁津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开展20237月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和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 被检查单位名单:

1.宁津县振宁助剂有限公司

2.宁津县刘营伍乡敬老院

3.宁津天科燃气有限公司汽车加气站

4.美琳馨家居(宁津县)有限公司

5.德州鲁鑫特粮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6.德州诺浩家具有限公司

7.山东泽丰种业有限公司

8.宁津县元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帝景花园)

9.山东美瑞克家具有限公司

10.德州金鑫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11.宁津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宁津县龙腾中学

13.宁津县德清中学

14.宁津县相衙镇王铎中学

15.宁津县新城实验学校

16.宁津县金色摇篮幼儿园有限公司

17.宁津县杜集中学

18.龙宝(德州)机械有限公司

19.宁津唛莎娱乐有限公司

20.宁津县长官镇田庄中学

21.宁津县柴胡店镇鹤祥老年服务中心

二、检查时间:   

202381日至2023831   

三、检查内容: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保存;

4、保障设施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9、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10、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相关要求:   

请被检查单位先进行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整改。                                   

 

                                                            宁津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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