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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公示

来源:消防大队      发布时间:2024-11-04

为全面深入开展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推进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宁津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开展202411月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和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 被检查单位名单:

1.宁津县长官镇郭相明德小学

2.宁津县大柳镇中心小学

3.宁津县永盛木业有限公司

4.宁津县金利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宁津县大柳镇鑫兴木器厂

6.宁津县利天家具厂

7.宁津县金三利机械有限公司

8.宁津县乐宇输送机械有限公司

9.德州博亿木业有限公司

10.山东九菱木工机械有限公司

11. 德州联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津幸福城分公司(阳光幸福城小区)

12. 宁津县第一实验小学(星源校区)

13.宁津县宏福祥大酒店

14.山东瑞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山东省宁津县五湖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16.宁津禾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7.宁津安亭居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18.宁津县启明星学校

19.宁津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宁津县第二实验中学

21.宁津垚泰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22.山东富士制御电梯有限公司

23.宁津县振华小学

24. 宁津县柴胡店镇鹤祥老年服务中心

二、检查时间: 

2024111日至20241130   

三、检查内容: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保存;

4、保障设施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9、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10、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相关要求:  

请被检查单位先进行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整改。 

 

 

                                                 宁津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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