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开展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推进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宁津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开展2025年10月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和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 被检查单位名单:
1.宁津县大柳镇鄄子小学
2.宁津县永鑫网链输送设备厂
3.宁津县世纪星幼儿园有限公司
4.德州浩龙木业有限公司
5.山东茂聚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6.宁津县鲁能大曹希望小学
7.德州鹏飞电扶梯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8.山东省宁津县福利五金弹簧厂
9.山东泽飞电器有限公司
10.宁津县实验幼儿园万宏国际城分园
11.宁津县实验幼儿园阳光幸福城分园
12.宁津县便宜居连锁酒店
13.宁津县中医院
14.山东亿达奔克电梯有限公司
15.山东迈宝赫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16.宁津县人民政府
17.宁津县第四实验中学
18.宁津县睿尔幼儿园(原宁津县睿尔幼儿园有限公司)
19.山东汇洋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20.宁津盐百宾馆有限公司
21.宁津德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百广场分公司
22.宁津县响泉小学
23.德州宏丰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24.宁津县大曹镇大赵中学
二、检查时间:
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保存;
4、保障设施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9、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10、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相关要求:
请被检查单位先进行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整改。
宁津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9月29日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