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于2024年6月更新)
为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杜集镇人民政府和杜集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及时进行更新。
杜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杜集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镇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杜集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杜集镇人民政府驻地。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3:30—17:00(每年11月首个周一至次年1月最后一个周五)
联系电话:0534-5851039
互联网联系方式:http://www.sdningjin.gov.cn/n50595200/n50595317/index.html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4.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6.涉及镇域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杜集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政府信息索引号、分类、信息名称、发布机构、发布日期、详细信息等内容。
(1)杜集镇政府门户网:http://www.sdningjin.gov.cn/n50595200/n50595317/index.html
(2)杜集镇党建公众号、宁津报等公共媒体。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宁津县中心大街177号
邮政编码:2534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工作日)
13:30—17:30(每年11月首个周一至次年1月最后一个周五)
联系电话:0534-5222260
传 真:0534-5222260
电子邮箱:njxzwgk@dz.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2.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宁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宁津县福宁大街西首路南(宁津县司法局)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工作日)
13:30—17:30(每年11月首个周一至次年1月最后一个周五)
邮政编码:253400
联系电话:电话:0534-5221195
3.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宁津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宁津县香江大街与津泉路交叉口西300米路北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工作日)
13:30—17:30(每年11月首个周一至次年1月最后一个周五)
邮政编码:253400
联系电话:0534-1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