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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人民政府

宁津县公安局机构职责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4日
机构名称 宁津县公安局 办公电话

0534-5421120

邮政编码 25340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11月首个工作日至次年1月最后一个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宁津县福宁大街320号

网站网址 电子信箱

njgajmsk@dz.shandong.cn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和监督下级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安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干警的教育训练.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二)负责指挥侦破、预防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指挥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协助跨地区重大案件、指挥处置严重扰乱社会治安行为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三)组织实施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四)负责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印刷品样品备案、特种行业以及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的管理工作。对全县“农转非”户口资格进行审查。负责办理。颁发《治安管理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出租车治安管理登记证》、《养犬许可证》、爆炸物品生产、储存、购买、销售、运输、使用许可证等证照。
(五)负责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
(六)负责全县的外事活动,指导出入境管理工作,办理公民因私出境护照。办理中国公民赴港澳通行证,办理前往台湾的旅行证件。
(七)负责防火监督、火灾扑救和事故处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变更、验收。
(八)羁押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和行政拘留的人员。维护公共场所、群众性大型活动的安全,依法管理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负责全县城乡和社会面的巡逻、堵卡等治安防范工作。查禁取缔“六害”等丑恶现象,依法查处治安案件。
(九)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