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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人民政府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8日

机构名称

宁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办公电话

0534-5221037

邮政编码

253400

传真号码

0534-5221037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13:30—17:30(每年11月首个周一至次年1月最后一个周五)

办公地址

津县新便民服务中心(宁津县宁城街道黄河大街与文化东路交叉口路东)

负责人

王胜男

电子邮箱

njxrsj@dz.shandong.cn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社会保险业务流程和操作实施办法。

(二)承担全县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基金上解、核算及安全运营工作。
(三)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转移、变更、终止、年检和缴费申报、缴费基数审核工作。
(四)负责个人账户的管理工作。
(五)承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和发放工作。
(六)承办社会保险信访、宣传、咨询工作。
(七)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统计工作。
(八)承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和防冒领工作。

(九)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十)负责社会保险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保险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等。

(十三)指导全县乡镇(街道)人社所的社保经办工作。

(十四)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宁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4-5421037

0534-5421929

0534-5216725

邮政编码

253400

传真号码

0534-5421037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13:30—17:30(每年11月首个周一至次年1月最后一个周五)

办公地址

宁津县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人

张斌

电子邮箱

njrsj@dz.shandong.cn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定城乡劳动就业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县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开展企业用工情况、就业求职情况调查、登记、统计工作,帮助企业招聘,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工作,推动化解职业供求矛盾;拟定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我县再就业培训和再就业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

(二)指导城乡劳动力就业训练和失业下岗人员技能培训;审核主要以就业、再就业为目的的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资格,核发学员结业证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指导我县就业训练中心和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的工作。拟定我县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管理、指导我县跨区域就业及劳务输出工作。组织、指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三)贯彻落实人才开发地方性政策、法规。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县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技工院校以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

(四)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制定我县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五)负责政府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副科级以下干部,公安系统股级以下干部,以及各部门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职工档案管理;县本级失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工作。

(六)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宁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办公电话

0534-5421917

邮政编码

253400

传真号码

0534-5421917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13:30—17:30(每年11月首个周一至次年1月最后一个周五)

办公地址

宁津县福宁大街与安业路交叉口150米路北(原供销社院内)

负责人

于路源

电子邮箱

Nj5061115@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负责宁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

(二)根据宁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负责仲裁员、调解员的培训、考核、任免工作;

(三)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仲裁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培训,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

(四)参与协调和处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突发事件;

(五)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宁津县劳动保障综合执法大队

办公电话

0534-5421916

邮政编码

253400

传真号码

0534-5421916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13:30—17:30(每年11月首个周一至次年1月最后一个周五)

办公地址

宁津县福宁大街与安业路交叉口150米路北(原供销社院内)

负责人

张强

电子邮箱

njrsjldjcdd@dz.shandong.cn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二)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三)负责对县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四)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

(五)行使对县管单位社会保险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六)组织查处全县范围内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七)组织开展市局劳动监察每年各项集中检查活动。

(八)负责市局转办案件及办理12345市长公开电话的投诉情况。

(九)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